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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乐山讯 (记者 蒋培路)3月23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2022年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省级美丽河湖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
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乐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5,PM2.5年平均浓度40.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88.2%;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2023年,乐山将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市污染防治工作首要任务;持续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回头看”,统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出台小流域水质达标攻坚方案,推进马边河(犍为段)、大渡河(沙湾段)美丽河湖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推进市中区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峨边彝族自治县争创省级生态县。不断健全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严格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评和结果运用,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跟踪督办、考核问效、信息公开等长效机制;推动《乐山市畜禽污染防治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地方性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着力增强环境污染防控能力。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预防管控,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应急演练,出台测管协同管理办法,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预警预测体系。
据介绍,2019年12月,乐山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实践,建立起结合实际、责任明确、途径通畅、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机制。自工作开展以来,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已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7件,涉及赔偿修复金1300余万元,修复受损点位65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数量居全省第5位。
同时,会上还对峨眉河创建为2022年四川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图片来自乐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