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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苏俊 张恭浩楠)9月30日,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成都东部新区条例》,通报贯彻措施,回应公众关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龙婷婷,市司法局副局长全勇,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杨俊、杨敏出席发布会。
《条例》共10章65条
赋予东部新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任
《成都东部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通过,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杨阖对《条例》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解读。据杨阖介绍,《条例》立法工作坚持全面落实双圈建设国家战略、理顺管理体制、鼓励改革创新的思路,锚定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目标,充分放权赋能,总结改革成果,提炼成熟经验,为成都东部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即将施行的《条例》共10章65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宜居、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附则。《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成都东部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依法赋予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厘清省级部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职能职责,契合了成都东部新区发展实际需求。
2024成都世园会主会场
此外,《条例》赋予东部新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任,明确提出成都东部新区应当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核心支点,构建空铁公水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打造成渝地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和技术创新示范区;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发展导向,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群集聚,推动龙泉山东侧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和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发展。
已初步完成权力清单编制成果
将加快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
“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理顺管理机制、厘清职能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鼓励先行先试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省级新区优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发布会上,杨俊在谈及《条例》正式实施对成都东部新区的重大意义时表示,《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总结改革创新成果,完善制度设计,理顺管理机制,充分放权赋能,将更好保障东部新区高质量发展。
东部新区城市核心区
杨俊介绍,成都东部新区组建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专班,详细梳理起草各部门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赋权清单和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前,已初步完成权力清单编制成果,并正在积极对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争取相关权限下放。
此外,成都东部新区还将以《条例》为基本遵循,结合各行业重点工作,充分运用法规赋权,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并主动向上争取支持,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等方式逐一抓好落实。
成都将细化落实支持措施
为高标准建设新区凝聚强大合力
《条例》对更大程度为新区放权赋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成都市将如何进一步支持成都东部新区建设和发展?全勇表示,接下来,成都市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内容和精神,围绕成都东部新区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细化落实支持措施,为高标准建设新区凝聚强大合力。比如,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支持东部新区在重大改革创新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系统集成改革;加强东部新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国际赛事活动和国际国内体育专业论坛、重大文旅活动及展会在东部新区落地举办;支持东部新区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东部新区城市核心区
《条例》指出,成都东部新区应当加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进?
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局长张旻波介绍,未来,新区将严格按照市委“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部署要求,深化“受审分离”改革,提升帮办代办服务质效,运用智慧蓉城建设成果加大对政务服务的赋能力度,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服务满意度,助力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片由成都东部新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