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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但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在项目预算管理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还存在变相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夸大项目资金需求、资金使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亟待规范。
存在的问题
一是以项目名义变相增加公用经费。部分单位在基本支出预算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又通过“某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名义,变相多预算日常公用经费,而此类项目执行率往往较低。
二是夸大项目资金需求,年底突击花钱。部分单位夸大项目资金需求,无依据或超标准编制项目预算,造成执行进度缓慢,又通过年底突击花钱或超项目范围支出,弥补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将资金结存在单位基本账户。
三是资金使用效益低,造成闲置浪费。部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分配给下属基层单位的项目经费只拨不管,未及时跟踪检查督促,导致项目推进缓慢、效益低下,大量资金结存未使用盘活。
四是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结果运用不足。部分单位对预算项目调研不够深入,绩效目标、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财政部门指导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绩效也是一评了之,未与预算安排挂钩,对部门预算刚性约束不够。
对策与建议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零基预算改革未全面实施,新增项目易演变成长期固化支出,部分单位“为了花钱而支出”“支出随意”;二是缺乏资金使用效益与单位预算资金直接挂钩的考核机制,绩效管理偏向于合规性审查,成本效益理念还未深入人心。
对此建议,一是科学编制项目预算。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及财政部门拟定的编制口径和方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对支出与预算偏差大、绩效不佳的,压减或取消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若有结余应及时上缴财政统筹;主管部门对分配下拨的项目资金要加强检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客观评价项目绩效。财政等主管部门应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加强风险防范,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德阳市审计局 巫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