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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广元讯(刘鸿博 记者 侯东 文/图)“天冷了,敬老院把厚衣服、被子都给我们准备好了,伙食也挺好,生活环境十分舒适。”近日,苍溪县纪委监委干部到龙山镇敬老院回访时,老人们高兴地说。
养老保障事关民生福祉,养老机构作为“老有所依”的重要一环,其运营必须廉洁高效、安全规范。去年以来,苍溪县纪委监委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侵害群众特别是困难老人利益、机制性梗阻、资金使用监管缺失等问题,通过监督压紧压实民政、医保等部门主体责任,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坚决遏制“啃老”微腐败,全力守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敬老院倾听群众诉求(孙婧 摄)
“社会供养人员胡某某已入住2年时间,为何从未缴纳过任何费用?这其中一定有‘猫腻’……”去年3月,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检查龙山镇敬老院账目时发现,该院社会供养人员缴费金额与对公账户资金账目有明显出入,经细致核查,发现胡某某本应缴纳托养费3.25万元,但敬老院账户上却没有其缴费记录。随后,工作人员找到该敬老院负责人任某某了解情况。
“其实费用都是交了的,她儿子每个月通过微信给我转1500元托养费,我平时用来支付敬老院的一些小额开支,就没有把钱打到公共账户上……”面对工作人员询问,任某很快坦白原委。
据调查,从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某共截留胡某某家属转来的托养费3.25万元,其中1.64万元用于购买棉服等公共支出,1.61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因违反廉洁要求,任某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涉案款全部追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基层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县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过违纪人员现身说纪、说法,进一步为养老机构负责人敲响警钟,筑牢防线。同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印发《苍溪县老年养护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行业管理制度3个。
“目前,县民政局对乡镇敬老院财务已全部实施集中管理,全县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开支均由县民政局批准后乡镇财政所拨款支付,所有收入均上交至乡镇财政所民政专用账户,严禁敬老院工作人员坐收坐支,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问题再次发生。”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牟斌表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采取“委室组地”协作联动模式,对全县10家养老机构全覆盖开展权力运行“健康体检”,归纳梳理涉及疾病治疗、运营补助、五保供养等方面23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8条,批评教育5人,立案查处2人。
“我们将继续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问题,进行监督的再监督、责任的再压实,深化集中整治,助推养老服务领域风清气正,切实提升老年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