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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丨教你“避坑”!成都市消委会发布因转店引发的养生项目消费纠纷案例

2025-03-13 20:02:49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颖校对:丁晓宇责任编辑:张萍审核:张瑞灵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 实习记者 陈凤春)花18万元做养生项目,没有效果不说,还背上了贷款,每月需要偿还1700元。要求退款,却被老板以“不承担前任经济纠纷”为由拒绝。3月13日,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消委会”)发布了这样一起因转店引发的消费纠纷。

据悉,2024年4月,李女士两年间在该足浴店累计消费近18万元,购买“扶阳灸”“补五脏”“提气”等养生项目及高价仪器。2024年初,当李女士因身体未见改善停止消费时,却发现自己仍需每月偿还1700元项目贷款。李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多次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后投诉至成都市消委会。

在收到李女士的投诉后,成都市消委会调查发现,该店两年间经历多任经营者,现任店主以《转让合同》为由仅愿退还其接手后的9735元。经调查,李女士的支付流水涉及健康管理公司、保健服务部及员工个人账户等多主体,且转让合同与工商登记不符,存在“违法转店”规避责任嫌疑。2024年7月,消委会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并支持李女士对多主体提起诉讼。   

成都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该店首任经营者为某健康管理公司法人,现任经营者因未整改违规广告被行政处罚。2025年1月法院审理认定,虽转让程序合法,但现任经营者不能免除原债务责任。经调解,现任经营者最终退还6.35万元并签订协议。       

近年,因转店、闭店或变更经营地址等引发消费纠纷的投诉明显上升,成为2024年度成都市消委组织投诉受理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有些经营者转让时未告知消费者,新商家拒绝担责,导致无法退费,消费者被迫继续消费。有些经营者在转让过程中,不同经营主体名称混淆,利用信息差及合同漏洞推责,消费者权益受损。

成都市消委会提醒经营者,应当将转店这一类关乎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消费者,并就未消费完的金额、未做完的项目同消费者协商好解决方案,而不是隐瞒转店信息。以一纸转让合同推脱责任,不理“旧账”是行不通的。成都市消委会呼吁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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