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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李法官把这个小案当成自己的家事办理。”日前,一离婚案件当事人杜先生的父母来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新建(家事)法庭,向法官李瑛送上了一面写有“苦口婆心巧化解 爱民之心暖胸怀”的锦旗表达感激与谢意。
原来,不久前,法官李瑛从平等尊重婚姻观念角度出发,成功调解了一宗因婚育分歧引发的离婚案件。
赠送锦旗
初心:不愿一案结多案生
2017年1月,杜先生和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关系一直较好,后双方因生育问题产生分歧,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4年7月开始分居。杜先生认为双方感情已无和好的可能,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依法处理夫妻财产问题。
“本以为就是一起简单的离婚纠纷,然而在开庭后发现,事情并不简单。”李瑛说。
法庭上,杜先生称,双方分居已达半年时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希望法院判决离婚。而被告李女士则情绪激动,表示自己一直在积极备孕,没有什么过错,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只要杜先生回家居住,便有怀孕的可能,若仍不能怀孕,还可通过科学的手段来解决,并提交了大量微信聊天记录、病历资料等证据材料。
一方坚决离婚,一方坚决不离婚,双方争执不下,案件庭审陷入僵局。根据庭审表现与众多证据材料对比,李瑛敏锐地发现,杜先生离婚的态度坚决,并表示即使这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他会再次起诉离婚;而李女士之所以不同意离婚,是因为其陷入了自证与自责的困顿中无法自拔,认为只要怀孕就可以挽回婚姻。
“当事人把这个矛盾起诉到法院,本就是希望法院解决问题。如果就案办案,我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我在聆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认真评估发现,男方离婚态度坚决,若再出于对女方的保护,给双方当事人带来长达半年的未解心结,后续还可能会产生烦琐的诉累,还不如试着与李女士建立共情来调解案件。”李瑛决定。
调解:找到“最解忧”的“最优解”
“法官,我已经很努力在备孕了。这段婚姻就这样结束,我很不甘心,毕竟我们只是没有小孩……”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李女士一直被不甘的情绪控制,泪眼迷蒙地哭诉道。
“冷静。情绪化不能代替我们解决生活中的任何问题……如果现在判决不准离婚并不是对你的保护,反而害了你……半年后,原告无疑会再次起诉,只是时间的问题。”调解中,带着对当事人的理解,李瑛对李女士进行着情绪安抚与心理疏导。
“这些年,我为了备孕付出了很多,为了这个事情,父母也替我焦虑,四处求医。我已有些轻度抑郁了,但怀孕却未能如愿,并不是我不想怀孕……”“对嘛,怀孕这个事情也不是女方说了算的,你们已经分居长达半年了,且是他主动提出离婚,这也就证明他已不再钟情于你。解除婚姻关系后,你还可以调整心态,重新追求新的生活。”“若他坚持要离,经济补偿要保证到位。”经李瑛的认真剖析与引导,李女士逐渐意识到要摆脱当前的情感困顿,必须放下纠结情绪,尽快开启新生活才是最优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享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女性生育自主权是不可侵犯的,生育决策需要夫妻双方协商。”李瑛也向杜先生释法说理,并详细了解李女士对财产分配的底线。得知李女士愿意“放手”后,杜先生表示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做出最大让步。
在李瑛孜孜不倦地努力下,双方“铁杵”般的矛盾终于被磨成了“绣花针”,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意离婚,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公积金归各自所有,共同购买的住房归李女士所有,汽车归杜先生所有,双方在各自亲友处的债权归各自所有,李女士在案外人处的共同债权,双方各享有一半等。
(张蓉萍 文/图)